出处:新华网 日前,扬中市农保办在办理一起因今年7月下旬连续高温天气导致螃蟹养殖户减产的农业保险理赔案件中遭遇“争议”:由于之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提供该保险的完整条款,个别蟹农拒绝接受条款中数额较低的理赔比例。扬中农保办表示,尽管遭到个别蟹农误解,农保办积极推广农业保险的决心不会受到影响。 起因:蟹农投保时没看到完整条款 扬中农保办全称是扬中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据本网了解,事情发生在今年6月份,人保财险扬中支公司新坝镇营销部经理林海与扬中市农保办工作人员下乡宣传推广《江苏省农业保险内塘螃蟹水文指数保险条款》(下称《螃蟹保险条款》)过程中,出于“方便蟹农理解”的目的,将原文共计八页、三十四条款的内容的《螃蟹保险条款》简化为一页纸的《内塘螃蟹水文指数保险投保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告知书》中分别列举了“承包范围”、“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处理(举例说明)”等九项条款。 其中,第八项“赔偿处理(举例说明)”仅举例了“暴雨、洪水责任赔偿”条款的赔付比例及计算方式。按照该项举例,蟹农遭受暴雨、洪水灾害如果达到相应标准,根据螃蟹不同生长期,按每亩2000元保险金额,可以获得10%—50%的赔付比例。 扬中市新坝镇共有1000余亩螃蟹养殖塘参加了保险,保险于6月30日生效,6月30日扬中市全境开始就遭遇为期半个月的连续暴雨天气,由于养殖户采取得当措施,暴雨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天气转晴后,7月22日至7月29日又连续遭遇为期8天的持续高温天气。扬中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证明》证明连续8天的高温天气气温均超过了37摄氏度。 连续高温天气导致多户蟹农养殖的螃蟹出现较大范围的死亡现象,事后人保财险扬中支公司接到全市共计9户蟹农报案称因高温天气导致减产。根据《螃蟹保险条款》中第四条中第三款规定:由于连续5天以上(含)日最高温度在37摄氏度(含)以上,导致保险内塘养殖螃蟹遭受损失。连续高温天数在7天(含)—10天(不含)区间内赔偿比例为1%。 争议焦点正在于此。 蟹农代表认为,由于之前投保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提供完整版的《螃蟹保险条款》,仅提供了一份简化版的《告知书》,《告知书》中并没有关于高温损失的赔偿比例说明,实际赔偿比例远低于他们的预期。 解释:提供简版《告知书》初衷是为了尽快推行惠农保险 林海对本网表示,当初向蟹农宣传推广《螃蟹保险条款》时没有提供完整版的条款内容确实是工作的一个失误。提供简化版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想赶在极端天气到来前,尽快给蟹农群体提供《螃蟹保险条款》这项惠农保险业务,事实也证明该项保险生效后,参保的蟹农均得到了及时赔偿。 据了解,上文中连日暴雨发生后,在没有接到任何蟹农报案的情况下,扬中农保办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主动到第一现场查勘、评估蟹农受损情况,尽管暴雨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考虑到蟹农在防御暴雨天气过程中也付出了一些间接成本,本着人道主义关怀的角度,在不影响整体农业保险理赔的情况下,给予所有投保蟹农50元/亩的赔付。 扬中市农业委员会分管农业保险的副主任何玫表示,扬中市农保办之所以积极对蟹农开展保险赔付,主要目的还是想让参保的蟹农实实在在的感受到《螃蟹保险条款》带来的好处,更好地推广这项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工具,让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地服务三农。 据悉今年是扬中市首次开展螃蟹养殖保险,保险公司和农保办都是第一次接触《螃蟹保险条款》业务,林海表示,对于前期工作当中存在的告知义务缺失问题,保险公司并不避讳。作为基层保险业务人员,他们在耐心对蟹农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将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一定会做好保险政策解读工作,让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广大农民兄弟抵御气象风险的保护伞。 调查:《螃蟹保险条款》提高了蟹农生产抗风险能力 何玫介绍称,《螃蟹保险条款》规定:该项保险的保险费为110元/亩,参保农户只需承担20%,即22元/亩,扬中市地方财政支付80%,即每亩蟹塘财政补贴88元保费。该项农业保险的惠农本质由此凸显。 新坝镇螃蟹养殖户王金龙夫妇承保亩数达到175亩,按22元/亩的计算,王金龙实际支付了保险费3850元,而扬中市地方财政为王金龙支付的保险费达到15400元。在扬中市农保办提供的《养殖户螃蟹保险赔款情况统计》中,王金龙“6.30雨灾”获赔金额为8750元,高温受损获赔3500元,合计12250元。对于获赔金额,王金龙夫妇均表示满意。 溯源而上,惠及江苏众多蟹农的《螃蟹保险条款》的出台,源于2012年7月,南京市高淳区农保办和人保财险高淳支公司一次大胆创新之举。 南京市高淳区是江苏省内重点螃蟹养殖生产基地之一。南京市高淳区农保办和人保财险高淳支公司经过认真的市场调研和精确的数据分析,创造性地建立起“养殖水位”与“养殖产量”之间的指数模型,协作开发了内塘螃蟹水文指数保险产品,该产品融入防灾预警机制,实现了从风险的静态等量分配到动态减量管理的创新突破。 在“第八届中国保险创新大奖”评选中,《螃蟹保险条款》荣获“最佳农村保险产品 ”单项奖,成为全国保险行业中第一个“吃螃蟹者”。《螃蟹保险条款》一经推出,就受到广大蟹农的热烈欢迎,2012年以来已经在江苏多个地市成功推广。 据扬中市农保办最新统计,扬中市螃蟹养殖面积近5000亩。截至目前,各镇(街、区)先后有31户符合参保条件的养殖户投保,总参保面积达到3445亩,占全市养殖面积的近七成,总保费收入近38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保费30余万元。与其投保规模相对应,此项保险将为扬中已参保养殖户提供689万元的风险保障。 据本网了解,我国农业保险之所以能够获得长足发展,与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对农业保险发展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早在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中,就明确提出了“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适当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几点要求。回顾自2004年以来,连续多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农业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服务“三农”能力显著增强。与直接给予农民补贴相比,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杠杆效应十分明显,为推进农业保险市场建设提供了直接的动力。 昨天上午,王金龙夫妇带领帮工在6个蟹塘中起获螃蟹超过700斤,“这还不包括塘底没捞上来的螃蟹”,王金龙爱人表示:今年虽然遭遇罕见自然灾害,但由于螃蟹普遍减产造成蟹价上涨,加上有螃蟹保险的赔偿金补贴,今年可预期收入较往年并没有下降太多,“国家既然有这么好的政策,明年我们肯定会继续投保。”(张大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