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产业体系与新型职业农民对接服务工作如何开展? 回答:(1)制定职业农民培训机制,推进产业体系对接:以注重提升新兴特种养殖品种、生态养殖理念、新型养殖装备运用能力为突破,以增强养殖对象病害防控与养殖管理能力为重点,由产业体系对接服务对象所在农业局和水产站所制定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由产业体系按品种、分区域组织开展对新型职业农民以及相关推进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形成常态、长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制。 产业体系要将新型职业农民对接服务作为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对接工作推进情况和对接效果考核评估体系,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对接活动、对接服务工作机制、财政支持政策、各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工作的开展。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按照对接服务规模、培训机制建设等内容进行评价通报,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对接成功经验在全省推广。同时,对对接服务工作推动不力,对接服务总量处于后位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导和通报。 具体说来: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意愿、立足产业、突出重点”的原则,培育或挖掘具备新型职业农民特质的对象从事特种水产产业,提供产前、产中及产后全方位服务,壮大区域内特种水产产业,提高该群体的产出效益能力,带动本地及本区域内的产业发展,形成规模集群,提高群体收入,突出示范效益,带动一片。紧紧围绕特种水产产业链、围绕市场需求、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特种水产基地及江西各地物流中心等基础配套平台、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目标开展培育,利用5年时间培训1000名虾蟹、龟鳖、鳅鳝养殖能手,并制定不同养殖品种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 (2)产业体系科研团队、企业(合作社)及职业农民一起建立产业联盟,促进产学研发展:以江西省特种水产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为契机,整合水产行业的产学研资源与职业农民一起共同搭建集成创新、创意、合作研发、知识共享、知识资本化的平台。加强富民特种水产项目、新型职业农民的筛选和培育,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坚持江西省特种水产重点支持的方向与各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发展的领域结合起来, 把科研团队和职业农民产业经营的需求相结合,形成“系统规划—筛选项目—培育主体—对接条件—实现产业帮扶”的工作环节链条,即以规划为依据谋划项目,以项目落实为抓手筛选培育主体,通过推动江西省农业相关部门编制各类特种水产发展规划、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系统论证项目等,推动职业农民了解项目,实现项目帮扶早期对接支持,主动与特种水产各项目主体进行沟通协商,满足产业帮扶要求。重点开展特种水产产业的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开发系列加工绿色产品为目标,开创出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种水产产业链条,突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达到特种水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问题2: 产业体系中初级、中级、高级新型职业农民标准如何制定? 回答:针对这个问题,开展了特种水产产业技术体系内专家、养殖公司代表和职业农民进行问卷调研如下,共发出问卷调查10份,收回10份,以多数人意见观点总结如下:
表1 特种水产产业技术体系职业农民建议标准
问题3:特种水产养殖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即养殖多少亩水产品能够达到同步小康水平? 回答:特种水产产业技术体系主要探讨龟鳖、虾蟹及鳅鳝等6个主要养殖品种,针对这6个养殖品种开展调研,在产业体系内调研每个养殖品种各自调研了10户,统计分析得出特种水产养殖业的养殖户亩产人均纯收入浮动较大,因其受价格因素,养殖病害,养殖技术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即亩产纯收入范围约在-2000~30000元,如果按2013~2015这最近三年数据看,95%以上养殖户3年亩产人均收入可达5000~15000元,我们综合考虑特种水产养殖业亩产人均收入10000元/亩为计算标准,以2015年相关统计为对照,计算如下: (1)2015年度,江西省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 50932元,私营单位33329元,即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全社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2131元;江西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5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1139元。 (2)按2012年末统计数据,全省家庭户规模(即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57人。 (3)以户均2名就业农民计算,如果要达到2015年度全社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2131元,即家庭收入必须达到42131*2=84262元。 (4)以全省家庭户规模为3.57人计算,如果要达到江西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500元,即家庭收入必须达到26500*3.57=94605元。 (5)根据(3)(4)的计算分析,以2015年数据为标准,如果要达到同步小康的标准为,家庭收入必须达到84262~94605元。 (6)根据前述,以特种水产养殖业亩产人均收入10000元/亩为计算标准,家庭收入要达到84262~94605元,必须养殖面积为8.4~9.5,如果上下各浮动20%,即建议特种水产养殖职业农民户均适度规模经营面积为:7~12亩。 |